定边县长征加油站——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栏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发布时间:2016-05-15

建设单位

定边县长征加油站

地理位置

榆林定边

项目名称

——

联系人

陆新贵

项目类别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报告完成时间

2016.4.8

项目简介

定边县长征加油站位于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盐场堡乡二楼村,为民营加油站,项目期间拥有两台单枪柴油加油机、一台汽油加油机、另外一台加油机停用,自成立以来尚未进行过职业病危害评价,未进行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现场调查人员

魏博、刘强

现场调查时间

2016.4.8

建设单位陪同人

陆新贵

现场采样人员

成星星、魏博

现场采样时间

2016.4.11-4.13

建设单位陪同人

陆新贵

检测人员

赵辉、张娟妮

检测时间

2016.4.14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溶剂汽油、戊烷、己烷、庚烷、辛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噪声、煤尘

检测结果

全部符合限值要求

评价结论及建议

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1、补充措施

为柴油发电机房设置机械通风设施。

为各油罐配置高液位报警装置。

定期对现有管道、油罐等设备设施的密闭性进行检查,保证其正常运行,一旦职业病危害防护装置损坏或不正常运行,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检修,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护装置与生产设备同时投入运行。

企业应为加油工配发隔油手套,定期检查各防护用品的性能,一旦无效或失效,应立即更换。

企业应在总体应急预案中增加急性中毒等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预案,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每年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加强职工职业卫生应急救援技能,保证应急情况的应急响应能力。

建议企业配备防毒面具,定点存放,供应急状态下使用。

2、完善管理的建议

已签订合同的工作人员,公司宜与其签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协议书,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企业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企业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47号令)第九条规定,对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并取得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

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企业应在加油站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企业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48号的要求尽快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并取得申报回执。

企业应外委专业机构进行油罐清洗作业,并做好检维修、油罐清洗等作业过程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监督工作。

柴油发电机所在的柴油发电机房及燃煤锅炉所在的锅炉房设置“注意通风”警示标识。

根据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未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