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万吨/年汽油精制装置

栏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发布时间:2015-11-15

建设单位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化公司

地理位置

洛川交口河镇

项目名称

180万吨/年汽油精制装置

联系人

马永锋

项目类别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报告完成时间

2015.10

项目简介

为积极应对国家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步伐,满足国家对清洁燃料的质量要求,延长石油集团炼化公司按照“合理配置资源、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的发展思路,在延安石油化工厂区内预留地规划新建180万吨/年汽油精制装置。

2012年4月6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延安石油化工厂180万吨汽油精制、240万吨/年柴油加氢精制及配套项目备案的通知》陕发改油气[2012]322号对本项目进行了立项批复。

主要生产设施包括汽油精制装置。

现场调查人员

魏博、任申对

张成

现场调查时间

2014.12.1~6

建设单位陪同人

高峰涛

现场采样人员

张运、成星星、魏博、任申对

现场采样时间

2015.1.5~11

2015.6.2~4

2015.7.15~17

建设单位陪同人

高峰涛

检测人员

张美丽、赵辉、高爱菊、金慧芳、杨琼

检测时间

2015.1.12~20、2015.6.5、

2015.7.18~22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液化石油气、溶剂汽油、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

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及建议

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在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等。

在装置区硫化剂更换操作位设置喷淋洗眼器。

⑶加强职工职业卫生培训,让职工养成良好佩戴防护用品的习惯,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

⑷将本项目相关内容尽快纳入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中,并认真落实。

⑸企业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参加职业病危害管理相关培训,取得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掌握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

⑹企业应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安监总局令[2012]48号)规定,向安监局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

⑺根据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⑻2014年体检结果中个别员工出现与职业相关性检查指标异常,企业应按照体检结论的要求组织职工进行相应的复查确诊,在今年职业健康体检中予以重点关注,若检查结果指标仍异常,应及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岗。

⑼企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⑽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加强应急救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加强职工应急救援设施的使用能力,保证应急状况下的响应能力。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

意见

同意通过技术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