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存储存卡生产线建设项目

栏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发布时间:2015-09-15

建设单位

西安科思泰电子配件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西安高新区出口加工区B

项目名称

闪存储存卡生产线建设项目

联系人

张明旭

项目类别

职业病危害控效果评价

报告完成时间

2015.8

项目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闪存储存卡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西安科思泰电子配件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拟建地点:西安出口加工区B区二期标准厂房一层

生产规模:年产闪存存储卡托盘720万套

建设投资:480万元人民币

该项目于20153月,由陕西宇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资质证书编号A261000431)编制完成了《西安科思泰电子配件有限公司闪存储存卡生产线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通过了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20155月,由陕西精诚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实施了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本项目于20154月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于5月份投入生产试运行。

现场调查人员

任申对、滕敬博

现场调查时间

2015.4.17

建设单位陪同人

张明旭

现场采样人员

刘涛

现场采样时间

2015.5.132015.5.15

建设单位陪同人

张明旭

检测人员

任申对、成星星

检测时间

2015.5.172015.5.19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噪声

检测结果

以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评价结论及建议

结论: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建议企业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专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⑵建议企业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⑶企业应当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⑷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档案资料: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⑸该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1]118号)文件的要求,参加职业健康培训,提高管理能力。

企业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

企业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如通风、除尘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企业应当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处理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通过技术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