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 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富县采油厂 | 地理位置 | 延安富县 | ||||
项目名称 | —— | 联系人 | 白建华 | ||||
项目类别 |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报告完成时间 | 2019.8.26 | ||||
项目简介 | |||||||
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富县采油厂(以下简称“富县采油厂”)是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一家主要从事石勘探开发及原采的中型国有企业,成立于1987年6月,是根据石油工业部(87)油财字295号文件精神,在长庆移交部分旧井的基础上由富县工业局出面组建而成。2005年10月,根据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陕北石油企业重组方案并入到延长集团,2013年11月1日与原富县勘探开发项目指挥部合并,更名为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富县采油厂。 富县采油厂位于延安市富县莲花子村,现有资源勘探面积3268.1km2,主力油区351km2,生产井场651个,生产油井2283口,注水井561口,平均日产液量2145吨,其中油445吨,水1700吨,综合含水率79%。现有职工1696人,安全管理人员111人,科室队站30个,主要环保治污设施61座,分别为和尚塬联合站1座、小规模注水站3座及57座撬装式注水站(三个小规模注水站原为集油污水处理站,目前不集油,只进行污水的处理与回注,站内发油泵房、装车设施、换热器均处于停用状态,定性为污水处理回注站)。另外在开采区域内建有南山35kV变电站和马莲沟35kV变电站两座,以满足油田开采作业过程对电力的需要。富县采油厂开采区域内目前建有一座联合站,没有原油集输管网,主要通过车拉进行原油的运输。 富县采油厂下设8个生产单位,15个职能科室,4个生产辅助单位,3个党群部门。 2017年11月富县采油厂委托陕西精诚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资质证号:(陕)安职技字(2017)第B-0017号〕(以下简称“我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对该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现场调查人员 | 任申对、陈宇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7.11.8-13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白建华 | ||
现场采样人员 | 赵辉、武洁梅、成星星、成茂盛 | 现场采样时间 | 2017.11.6-11.14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白建华 | ||
检测人员 | 杨琼、李焕、武洁梅、赵辉 | 检测时间 | 2017.11.15-11.30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正常生产运行过程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生产性粉尘:煤尘、粉尘(其他粉尘或矽尘);生产性毒物:苯、甲苯、二甲苯、硫化氢、非甲烷总烃、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 ||||||
检测结果 | 本项目工作场所大东沟采油队张309橇装站注采工、芦75橇装站注采工、水磨沟采油队芦110橇装站注采工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噪声均超出GBZ 2.2-2007的噪声限值要求,其余均未超出限值要求。 | ||||||
评价结论及建议 | 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1、建议 ⑴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职业卫生档案资料等。 ⑵建设单位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外包时,要对承包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和能力进行调查核实,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外包给不具备职业病危害防治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并向外包单位书面告知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以及防护措施。 ⑶该企业应要求,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或变更申报。 ⑷该单位应根据《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203-2007)等要求在锅炉房等位置设置一氧化碳告知卡。 ⑸通风设施建议:应密切注意加药间的通风,建议增设机械通风装置,并将机械通风开关设置在室外便于操作的地方,人员进入前宜先开启通风装置,并按照要求佩戴防毒面具。后勤服务科的锅炉房和撬装站的煤场为露天布置,应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 ⑹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⑺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第49号令)、《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规定,完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组织在岗职工、上岗前、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⑻建立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确保人员身体适应生产环境与工作要求,排除职业病、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禁忌证人员从事相应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及时发现职业禁忌证患者和疑似病人,对该类人员进行相应的工作调整、变动,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不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