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南泥湾采油厂 松树林注水站工程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栏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发布时间:2019-08-14

建设单位

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南泥湾采油厂

地理位置

延安南泥湾

项目名称

松树林注水站工程

联系人

吕德生

项目类别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报告完成时间

2019.7.13

项目简介

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南泥湾采油厂建于1986年8月,位于延安市宝塔区南泥湾镇松树林社区松树林村,油区横跨9个乡镇,地处当年陕甘宁边区“三五九旅”军垦区,是延安市宝塔区(原延安市)产业结构调整中由煤矿转产而来。

南泥湾采油厂由于没有采取“早期注水、保持压力采油”方式开采,造成地层欠压严重,油井过早地步入或跨过弹性驱和溶解气驱阶段,导致产液、产油量下降,为提高和稳定油田开发效益,必须进行大面积早期注水开发。根据周边相似油田区块经验和注水开发方案预测,注水见效后,油藏采收率将从目前的12%提高到24%,可提高一倍。

目前,因南泥湾采油厂未进行大规模注水开发,单井产液量和含水率均比较低。芦子沟区块是南泥湾采油厂主力开发区域,含水小于20%的油井1337口,占总井数的77.3%;含水20~40%的油井279口,占总井数的16.1%;含水40~60%的油井60口,占总井数的3.5%;含水大于60%的油井53口,占总井数的3.1%。整体含水处于较低水平,目前该区块无注水设施。

根据南泥湾采油厂注水开发方案,现有南泥湾厂污水处理站(设计污水处理规模2000m3/d)可以接纳整个芦子沟区块(含东区松树林及西区马坊区块)的污水(100m3/d),所以考虑在芦子沟区块注清水,在东西部各建清水注水站1座,其中芦子沟区块东部分注水站即为新建的松树林注水站

现场调查人员

魏博、陈宇

现场调查时间

2018.11.10

建设单位陪同人

吕德生

现场采样人员

刘涛、成星星

现场采样时间

2018.11.22-24

建设单位陪同人

吕德生

检测人员

武洁梅、代婷

检测时间

2018.11.25-29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煤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噪声

检测结果

  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评价结论及建议

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1、补充措施

为加药间设置喷淋洗眼器或者配备便携式洗眼器,用于人工补充药剂作业时的应急防护;为注水站配备急救药箱

在注水站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要求,在相应场所设置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

建议对《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南泥湾采油厂松树林注水站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中提出的相关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内容进行落实,包括锅炉房轴流风机、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化验室轴流风机、喷淋洗眼器(或实验室用台式洗眼器),注水泵房筒形风帽等防护设施。

2、建议

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第十一条的要求,根据南泥湾采油厂合并重组后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用于指导全厂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文的要求继续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并形成培训记录。。

本项目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后,应尽快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

南泥湾采油厂在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检查对象应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及外包人员。应组织本项目司炉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检查项目主要为煤尘,或者向该司炉工劳务输出单位提出要求,要求其提供司炉工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保障司炉工的职业健康。

本项目所在地存在大骨节病、克山病等地方病,企业在日常管理中,应按照当地疾控部门指导意见,加强企业内部地方病防治管理工作。

加强水罐等罐内检修、污水池清淤等受限空间作业及配水间检维修作业过程监管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通过技术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