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化工产品(西安)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

栏目:安全评价 发布时间:2020-02-26

机构名称

陕西精诚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资质证号

APJ-(国)-554

建设单位

空气化工产品(西安)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

项目名称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

行政区域

西安市高新区(

评价类别

重大危险源评估

报告完成时间

2020-01-25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

项目管理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滕敬博

俞正焦

纸东辉

安全评价

报告编制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武龙  李金玉

王清

安全评价

项目组

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武龙  刘强  李金玉

/

现场工作

情况

现场勘查人员

现场勘查时间

滕敬博  武龙  刘强

2019-12-17

四邻关系

空气化工产品(西安)有限公司厂区南、北、西、东侧分别紧邻综四路、综三路、保七路及保五路。厂区分为一期项目(一厂区)和二期项目(二厂区),分别位于保六路两侧;厂区北侧为保税仓储库区的规划预留地,南侧为三星电子,西侧为秀博瑞殷公司及圆益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东侧为韩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摩西湖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照片

附后(不少于两张,报告编制人员组成表中必须有人在照片之中)

项目简介

空气化工产品(西安)有限公司位于西安市高新区综合保税区综四路1235号,主要进行高纯度的氮气、氧气、氢气和纯净干燥空气等气体产品的生产,超高纯度的氮气、氧气、氢气、氩气、氦气等气体产品的生产,以及硅烷、一氧化二氮、三氟化氮、四氟化碳、氨气、二氧化碳等特气的存储和输送,为西安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和其他配套企业提供专业的超高纯气体服务。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2011〕第40号,2015年第79号修改)、《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陕安委〔2014〕10号)等文件要求,空气化工产品(西安)有限公司委托陕西精诚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标准的要求,对其厂区生产装置及配套和辅助设施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种类

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触电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

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规定,本报告对空气化工产品(西安)有限公司共划分14个重大危险源单元进行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其中4个单元经过辨识构成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别为:一厂区硅烷供气间单元、一厂区液氧储存单元、二厂区硅烷供气间单元、二厂区氨气供气间单元。

重大危险源分级结果: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安监总局令〔2011〕第40号、〔2015〕第79号修订)的有关规定,本报告对空气化工产品(西安)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分级如下:

三级重大危险源一个,为二厂区氨气供气间单元。

四级重大危险源三个,分别为一厂区硅烷供气间单元、一厂区液氧储存单元和二厂区硅烷供气间单元。

专家审查意见

通过评审

其它公开信息